寫部落格是從大學開始就有的習慣,可以用美好的圖文記錄生活的點滴
從小愛看書愛寫,高三時才發現原來它是一項才能,畢業前夕花了一晚寫了散文跟新詩
結果得到校內散文獎第一名&新詩獎第一、二名
拿到那個奬以後,開啟了我的寫文人生
我開始投稿當地報社,巔峰期是二天上報一次
大學時也發展到編校刊、跟文化局接觸頻繁、加入作家協會
但慢慢發現不管做甚麼事都是需要經營的,加上本人走不成才路線
有時候興頭來時一週都寫,不想強迫自己寫時就會封筆個半年
總之,寫是一種抒發或者分享,也是一種記錄生活的表現
但我家舍監似乎不這麼想
剛開始我跟他討論要寫部落格時
他竟然憂心忡忡問我會不會因為寫部落格影響到生活
我說我還是會作飯給你吃,只是需要你幫我做些圖片的部分才跟你討論阿
他又擔心:妳會放自己照片嗎?妳也知道妳常吸引到怪人
我還皮皮的說一定會放照片的阿,穿搭把脖子以上去掉多沒有整體性
他說,那妳會像葛瑞絲一樣每天拍照化妝有一堆男粉絲嗎?這樣我不允許喔
我說哩嘛幫幫忙,葛瑞絲女神應該已經到神的境界了
你會不會把你老婆看得太厲害了,雖然他也很常拿我跟志玲姊姊放在一起
果真印證情人眼裡出西施這件事,
只是那些也不是我追求的
更殘忍一點的說法是,
那些不是我想追求就追求得來的阿(幹嘛要逼我說
我這個人只是生性喜歡圖文的呈現,甚至做雜誌是我的夢想
刀要磨才會利,我只能答應你不影響到生活,
只是真的要寫確實要花工夫經營它
於是乎我們討論了一個晚上,好像談判那樣一來一往為了雙方底線
包括不能露事業線(連陰影都不行好嚴苛)
不能跟無聊怪男子當朋友(他覺得寫部落格是要交朋友才做的事)
我內心當時只是一直在吶喊你不懂你不懂你不懂你不懂你不懂
但我也只能臭俗拉在內心吶喊完全不敢表露出來
怕他大嗓門起來像獅吼功那樣
我輕則耳聾重則心神惑亂
甚至我比較在乎的隱私部分他反而說妳可以多寫點我們的事情
寫到這裡,有沒有發現他的點都是「佔有慾」行為阿根本
我跟他說,穿搭應該都是女生會看比較多,他又會說那倒未必
還有部落格不能比腦公重要(我承認當時我已笑出來)
最後我說,部落格怎麼可能比腦公重要
給我一千萬一億萬讓我選我還是選腦公(馬景濤附身)
我連「你是我的天ㄟ」都說出口了他才笑得合不攏嘴點頭答應
當晚我的結論是,
舍監很俗不知道部落格是甚麼吧,
但對女神葛瑞絲倒是蠻清楚的嘛(掐他大腿)